轉知新北市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申請辦法-9月24日截止,校內收件
轉知新北市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申請辦法-9月24日截止,校內收件
◎轉知新北市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申請辦法-9月24日截止,校內收件
一、申請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二)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二、獎助方式:
(一)獎助原則:以長期獎助為原則,每學年補助1次,以協助申請者延續其課業學習及特殊潛能之發展,俾利於申請者在無經濟負擔之虞,得以充分學習及發展。
(二)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三)獎助金額:國中階段每年獎助金額為6萬元整
三、獎助名額:國中教育階段每校可推薦1至2名
四、申請方式:
1. 請自行下載所有報名表件,填寫完畢並附加相關證明文件後,於9月24日前送交教務處進行校內初審。
2.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由學生個人提出資料,直接送協辦收件學校審查。
一、申請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二)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二、獎助方式:
(一)獎助原則:以長期獎助為原則,每學年補助1次,以協助申請者延續其課業學習及特殊潛能之發展,俾利於申請者在無經濟負擔之虞,得以充分學習及發展。
(二)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三)獎助金額:國中階段每年獎助金額為6萬元整
三、獎助名額:國中教育階段每校可推薦1至2名
四、申請方式:
1. 請自行下載所有報名表件,填寫完畢並附加相關證明文件後,於9月24日前送交教務處進行校內初審。
2.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由學生個人提出資料,直接送協辦收件學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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