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北區增能工作坊」
轉知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北區增能工作坊」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北區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4557號函辦理。
為提升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之教學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
研習日期:113年9月28日(星期六)、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共計3日。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報名資格及錄取方式:
對象: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未具專長之現職教師,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依下列順序錄取: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報名方式: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研習代碼:4579282,依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案業由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轉知各地方輔導團);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北區或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王先生02-8275-1414#282。
本局同意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出席,活動結束後,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但以課務自理為原則。
檢附活動實施計畫1份。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4557號函辦理。
為提升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之教學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
研習日期:113年9月28日(星期六)、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共計3日。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報名資格及錄取方式:
對象: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未具專長之現職教師,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依下列順序錄取: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3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報名方式: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研習代碼:4579282,依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案業由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轉知各地方輔導團);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北區或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王先生02-8275-1414#282。
本局同意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出席,活動結束後,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但以課務自理為原則。
檢附活動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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