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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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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新北市113學年度寒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認證研習簡章

轉知 新北市113學年度寒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認證研習簡章

檢送新北市113學年度寒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認證研習簡章,請鼓勵符合資格之人員積極報名參加,請查照。
 
依據113學年度新北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通過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臺灣台語/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者。
本市持有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而仍有意願進修者。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退休教師,持有99年起教育部辦理之臺灣台語/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證書者。
其他縣市人員,符合上列參加資格者。
報名方式: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星期五)12時止,逾期不受理。
請詳閱簡章並填妥表件,備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掃,描檔寄送至0567102@pljhs.ntpc.edu.tw。
本案聯絡人:閩南語文輔導小組黃菁慧專任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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