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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4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轉知 「114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654號函辦理。
參與本計畫應具備資格:
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語言能力認證。
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自111學年度起,實際教授國中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學習課程)達3學期以上之現職教師。
符合上開各項條件,且取得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合格教師證、擔任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閩南語專長)輔導員,或刻正修讀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之教師優先錄取。
課程推動期程說明: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實體課程3日,於114年3月6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六),假宜蘭大學辦理。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專題講座研習課程:線上課程,預計於114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每月辦理4 場次(並依7年級及8年級教材,分場次辦理),每場次3節課、研習時數4小時。
公開授課及觀議課程:實體課程並得開放視訊連結併行,由參訓之教學人員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至少應完成1場次實體課程之公開授課。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回流工作坊:實體課程1日,預計114年12月於南區辦理。
參與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之假別,請貴校本權責核定,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務代理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本局將函轉參與教師出席情形,由貴校核實給假。
貴校教師倘有報名意願,請於114年1月24日(星期五)前將學校報名推薦表之可編輯檔及核章掃描檔寄送至承辦人員信箱(aj6833@ntpc.gov.tw)。
檢附旨揭計畫、學校推薦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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