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1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
轉知114-1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
◎轉知114-1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9月30日截止,校內收件
獎助對象: 隔代教養之學生
1.隔代教養家庭學生須設籍於新北市,並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資格條件:
3.年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
4.殘障/重大傷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獎助金額:通過審查者,國中學生每名新台幣8000元整
申請手續:
請導師於9月30日前協助申請學生填寫「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獎助對象: 隔代教養之學生
1.隔代教養家庭學生須設籍於新北市,並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資格條件:
3.年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
4.殘障/重大傷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獎助金額:通過審查者,國中學生每名新台幣8000元整
申請手續:
請導師於9月30日前協助申請學生填寫「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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