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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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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專科教室借用管理要點

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專科教室借用管理要點

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專科教室借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專科教室之使用管理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之。

第二條 專科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一、每學年初配合教學組排定課表後,指定由主要使用之領域教師負責協助管理。

二、每日由最後使用教室的老師,負責督導學生鎖妥門窗並將桌椅、用具等歸位及排列整齊。

三、教師授課應提前進入教室並請最後離開教室。

四、學生應按規定上下課時間進入或離開教室,課前課後不得逗留。

五、使用後需關閉電燈、電扇、視聽設備及電腦設備。 六、請保持教室內外整潔。

七、使用木質地板時請脫鞋,鞋子請在鞋架上擺放整齊。

八、禁止學生在專科教室內打鬧嬉戲、喧嘩追逐,以免發生危險。

九、請勿以濕布擦拭木質地板、鋼琴及視聽櫃。

十、教室各項設備需保持乾燥,請勿在教室內玩水或灑水。

十一、課程中若有需用打火機或可能引發危險之物品,一律由教師準備並保管。

十二、節約使用各種資源如水電、藥品、儀器、材料等,廢棄物請依規定處理或 回收。

十三、專科教室除固定排課外,空堂時間借用以教學或公務為原則,並請事先上網登記,如有衝突以教學為優先。

十四、專科教室鑰匙請向設備組借用且善加保管,並於用後歸還。

第三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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